2025年4月,扬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正式提高至每人每月240元,较此前标准实现稳步增长。全市各级财政同步安排养老保险补助资金13.67亿元,确保养老待遇按时足额发放,惠及全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。
政策实施与财政保障
此次提标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,基础养老金标准从原水平上调后,财政补助资金覆盖全年待遇发放需求。扬州市通过优化资金拨付流程、强化预算管理等措施,确保提标资金精准直达个人账户。此外,针对困难群体,扬州市延续代缴政策,为低保对象、特困人员等提供每人每年100元的养老保险费代缴支持,进一步减轻参保负担。
多档缴费与激励机制
为满足不同收入群体需求,扬州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设置8档缴费标准(年缴费900元至9000元),并实行“多缴多补”政策。参保人员按档缴费可享受政府补贴,最高补贴标准与缴费档次挂钩,鼓励居民提高个人账户积累。同时,对65周岁以上待遇领取人员,每月额外增发5元高龄补贴,体现对老年群体的倾斜照顾。
政策成效与社会反响
基础养老金连续调增切实提升了老年居民的生活保障水平。以高邮市为例,增发个人账户奖励性基础养老金后,市财政累计发放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达1.5亿元。扬州市通过建立待遇正常调整机制,推动城乡居保人均待遇水平稳步提升,成为老年群体晚年生活的稳定收入来源。
此次提标是扬州市持续优化养老保障体系的缩影。通过财政投入力度加大、政策覆盖面拓宽,城乡居民养老“安全网”进一步织密织牢,为高质量发展注入民生温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