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守护学生出行安全,扬州市公安局交管部门结合夏季道路交通安全百日整治行动,针对未成年人违规驾乘电动车行为展开专项整治。近期,交警在史可法路、瘦西湖路等路段巡查时发现,不少未成年人独自骑电动自行车上路,存在极大安全隐患。根据规定,驾驶电动自行车需年满 16 周岁,但部分家长监护责任缺失,放任孩子骑车出门。
8 月 24 日中午,在史可法东路,交警拦下一名未佩戴头盔、独自骑行的 15 岁男生。经询问,该男生准备骑车去书店。民警对其进行批评教育,并联系家长讲解交通法规。8 月 25 日,在瘦西湖路,一些家长骑电动车搭载孩子时,自己和孩子都未佩戴头盔;在史可法西路,一名家长骑电动车搭载两名儿童,车辆起步时摇晃不稳。民警指出,成年人骑电动车只能搭载一名 12 周岁以下儿童,且必须配备安全座椅,骑行时务必佩戴头盔。
交警表示,未成年人骑行电动车常因安全意识薄弱,出现逆行、闯红灯、走机动车道等违规行为,加上未采取防护措施,极易引发交通事故。警方将加大对未成年人违规骑行的查处力度,同时呼吁家长切实履行监护职责,保障孩子出行安全 。